教务〔2018〕68号
关于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鼓励教学单位积极开展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健全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建设优势特色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愿意献身党和人民基础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对焦社会需求。坚持以产出为导向,遵循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对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注重内涵建设。围绕专业建设的内涵和优势特色专业的标准要求,补齐短板,苦练内功,突出优势,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支持一流人才培养。
(四)分类重点支持。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专业以及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
三、建设内容
(一)完善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本科专
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加强课程建设。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依托课程教学团队,优化知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三)强化实践教学。开展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实践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四)推进教学研究。围绕我院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关键问题,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精心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努力争取发表教育教学高水平论文;强化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和亮点效应。
(五)健全质保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综合运用学院督建与督管、督导督教、教师督学,日常检查、期初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教师评学、学生评教、专业自评、社会评价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六)备战专业认证。以积极备战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为抓手推进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促进形成产出导向、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专业发展良性循环。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支持
学院为获批省级、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分别提供20万、50万专项经费支持;同时在年度教学运行经费中按照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给予2-5倍的差异化调整系数。
(二)开支范围
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对专业申报和建设进行咨询、指导等方面的支出。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完善等方面的支出。
3.为开展教学研究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而开展的教研课题论证、协作研究、成果出版发表以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出。
4.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团队建设、聘用实践教学兼职教师、选送教师接受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5.与行业、产业、企业、院所、高校、地市等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完善,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的支出。
6.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以及开展合作研究等方面的支持。
7.开展上述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8.用于专业建设的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5%。
9.其他经学校批准的事项。
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