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34号
关于申报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及推荐
山西省一流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类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各类课程申报人要严格遵循《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所列出的省级五类一流课程申报要求,逐条对照,认真落实,确保申报课程符合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各教学系(院)推荐申报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
(二)学院评审确定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
(三)从获批立项的2021年院级一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山西省一流课程。
(四)2019年、2020年获批立项建设和培育的省级精品共享课程本次必须申报省级一流课程认定。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课程须为学院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二)原则上各教学单位须至少推荐1门课程;各教学系(院)推荐课程须为专业课,公共教学单位推荐课程须为公共必修课。
(三)申报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类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认定后将持续改进。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四)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申报课程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课程,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学院对参加申报实验课程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课程负责人要确保课程内容及使用课程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共有著作权的课程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课程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课程需求的使用。
(五)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申报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课程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二)线上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
(三)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负责人的 10 分钟“说课”视频和 40 分钟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等。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3。
(五)按单位填写一流课程汇总表(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18: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主校区明德楼210室),电子版材料用压缩软件压缩后发送电子邮箱xzsyyxk@126.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单位名称+课程申报类型+课程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要组织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一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rar
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3: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docx
附件4:山西省一流课程汇总表.docx
以上附件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