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4号
关于统计2021届毕业生持证情况的通知
各系(院):
为落实《山西省教育系统关于落实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21〕8号)要求,现对2021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各系(院)要对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附件1),认真填写《2021届毕业生人人持证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1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明细表》(附件3)。6月5日前把附件2、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德楼212室),电子版以“系名+人人持证情况”命名打包后发送至xzsfxysjk@163.com。
2.各系(院)要认真查验学生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并将证书的扫描件(每个证书扫描件(图片)以“证书名称+姓名+专业+学号”命名,PDF电子版)留存本单位备查。6月5日前将本单位证书扫描件(或图片)以“系名+2021届毕业生人人持证”命名打包后发送至xzsfxysjk@163.com。
3.各系(院)在按上述要求报回统计结果后,要继续对毕业生取得各类职业资格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实时更新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到8月底。
4.各系(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对敷衍塞责、造成不良结果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附件2:《2021届毕业生人人持证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1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明细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