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3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及考试安排
(一)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为机动周,补节假日未上的课,各类考查课到6月11日考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6月7日,补5月3日(周一)的课;
6月8日,补5月4日(周二)的课;
6月9日,补5月5日(周三)的课;
6月10日,补4月5日(周一)的课。
(二)2021年6月11日18:20全院停课。
(三)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本专科公共必修课考试。
(具体安排见附表1)
(四)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本专科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地点
(一)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所在校区。
(二)校管教室按主区、东区在校学生班级数分配给各教学单位供专业课考试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计算机系(8个):行知楼:605、606、608、609、610、611、612、614
数学系(9个):行知楼:501、502、503、509、511、514、602、603、604
外语系(5个):行知楼:303、304、309、310、312
教育系(5个):行知楼:106、109、212、301、302
法律系(5个):行知楼:103、107、108、主阶1-3、主阶1-4
化学系(4个):明辨楼:309、405、407、409
生物系(4个):明辨楼:404、406、408、410
体育系(2个):主阶2-3、主阶2-4
物理系(4个):明德楼:412;明辨楼:401、402、403
电子系(4个):明德楼:403、408、410、512
地理系(4个):明德楼:606、608、610、612
旅管系(3个):主阶1-2、主阶1-5、主阶2-6
美术系(1个):主阶1-1
经管系(6个):东区行知楼:204、206、208、301、302
会计系(5个):东区行知楼:304、305、306、308
中文系(7个)东区行知楼:102、103、104、105、106、108、201
马院(6个):东区明辨楼一阶、二阶、三阶;东区明辨楼:101、104、106
历史系(5个):东区明辨楼四阶、五阶、六阶;东区明辨楼204、208
各教学单位在上述教室安排考试时,如仍不能满足需要,可另向教室管理科申请使用多媒体大教室。
(三)本学期公共必修考试科目需要占用系管教室,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期间指派专人(须是我院正式教职工)按照考试日程准时开、关教室门,并将开、关教室门人员名单于6月1日前上传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实行系主任负责制。教研室主任依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讨论命题范围和标准,并指定专任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命出试题,系主任最后审定,签字负责。公共必修课试题由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命定,专业课试题由教学系组织命定,线下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命定,试题题量一般为110分钟。标准答案要层次清楚,准确可靠。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依据教学大纲,突出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有较大的覆盖面,难度为中等以上;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并重;专业必修课可逐渐加大能力考核比例;题型要搭配合理,反映的知识和能力信息要准确有效。
(三)试题编制好后,必须试做。坚决杜绝所出题目题干缺少条件、设问含糊不清、各题赋分不准,甚至出现错题等现象。
(四)每门考试科目应命出分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各题应有明确的赋分标准,两套题均要做出标准答案。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交系主任,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后责成专人同备用卷一起专柜封存。A、B两套试题选用哪一套,由系主任或教务处长随机决定,备用题及答案由试题保管人专柜封存。公共必修课考试试题(A、B题并附评分标准各1套)于6月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五)试题的制作用16K纸或8K纸、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排版打印。
四、试题印制
考试试题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开课单位负责印制。(具体安排见附表2)
公共必修课考试试卷印制完成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五、阅卷登分
考试阅卷登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3号)执行。
六、考试监考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监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监考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三)本次期末公共课考试,教务处需要从各教学单位抽调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及公共课教学单位须于6月1日前,按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分配的监考人数(见附表3)将监考教师名单(从教务处“常用表格”里下载《系(部)教师监考表》)电子版上传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安排监考。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须于6月1日前上传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制作《期末考试秩序册》。
(四)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中央统一书写“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同时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人单位及姓名等信息书写在考场黑板的右下侧。
七、考试巡视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巡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巡视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八、其他
(一)本学期重修课程的学生均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相应科目的考试或考查。
(二)独立设班的“专升本”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可单独命题。
(三)《大学英语》类考试的耳机试听在6月5日下午5:00进行,各教学单位须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试听耳机。
(四)在公共课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
(五)各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考试工作,要组织师生分别学习《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见教务处网站)。
(六)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本通知及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期末考试,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要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等保障性工作。
附表1: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表2:各开课单位考试试题印制安排表
附表3:各教学单位期末公共课考试监考人数分配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