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9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我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纠自查
各相关系进行自纠自查,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忻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纠自查情况汇总表》,5月8日下午6:00前,把项目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sfxysjk@163.com,把项目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回实践教学科(主区明德楼212室)。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
由教务处、武装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有关人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
各相关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实验场所的安全,确保教学秩序安全、有序。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忻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纠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