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1号
关于对2019年及以前省、院两级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8﹞10号)文件精神要求,学院决定对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省、院两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2017年立项的院级教师教育专题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原则
1.申请结题项目须按照立项申请书预期成果与研究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完成相应研究任务(原则上以合同约定为准)。
2.申请结题项目的成果须符合《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8〕10号)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
3.结题材料中所提供的教学改革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相关文件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相关证明;电子教学资料、教学视频、多媒体课件、教学、实验实践平台、网络资源库等类成果须提供有关电子版格式的光盘等。
4.正式出版的论文类成果须为教学改革类论文,且应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无相关标注的成果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二、项目延期与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1.2018年的教学改革项目,按照《关于对省、院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的通报》(院教〔2020〕15号)文件要求结题。
2.对不能如期进行结题的视为主动放弃研究资格,项目经费由计财处中止。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结题所需材料与要求
1.项目立项获批申请书、研究合同书原件各一份。
2.《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按预定计划完成的任务情况,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的特色与创新,应用推广价值等。
4.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研究报告各一份;成果鉴定书一式两份(教务处常用表格处下载,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要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与成果鉴定书)及成果清单(纸质一份),将结题报告首页与成果清单贴在档案袋外侧正反两面,统一报送教学研究科(明德楼208室),对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35815109@qq.com。
5.时间与地点:项目负责人请于3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报回教务处,并于3月23日下午3:00在明德楼408教室按时参加结题验收。省级项目主持人需进行5分钟简要汇报(主要汇报研究背景、措施、取得的成果、创新点与特色等)。
附件:应参加结题的省、院两级教学改革项目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