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79号
关于报送2021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系(院):
为加强学院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做好2021年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请各系(院)领导根据近几年本系(院)发展情况及取得成就,坚持育人为本、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依据本系(院)的办学条件、专业布局、专业建设、考研率、就业率、生源趋势等指标,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本系(院)2021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院)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计划表格要求填报)与分专业就业情况(见附件)。
2.在制定招生计划时,要综合考虑专业生源情况,结合专业就业率、考研率、专业对口率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2021年招生计划。
3. 新增设专业第一年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45人。
4. 对学院确定的停招、间招、减招专业在提交的表格中进行标注。
5.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2021年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得设置专业方向招生,如确需设置的,请在申请说明中说明具体原因。
6.报送时间:2021年1月13日前。
7.报送方式: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经系(院)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填写表格请参看附件,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396413074@qq.com。
联 系 人:王永红
联系电话:0350-3339098
附件:
1.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各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2.忻州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