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65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
(一)2020年12月21日8:00全院停课,各类考查课同时开始随堂考查,至12月25日结束。公共选修课线上课程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00:00—2020年12月18日24:00。
(二)2020年12月29日—12月31日,公共必修课考试(2018级《毛概》与2019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由马院具体负责,严格组织考试)。
(三)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地点
(一)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所在校区。
(二)校管教室按主区、东区在校学生班级数分配给各教学单位供专业课考试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计算机系(8个):行知楼:605、606、608、609、610、611、612、614。
数学系(9个):行知楼:501、502、503、509、511、514、602、603、604。
外语系(5个):行知楼:303、304、309、310、312。
教育系(5个):行知楼:106、109、212、301、302。
法律系(5个):行知楼:103、107、108、主阶1-3、主阶1-4。
化学系(4个):明辨楼:309、405、407、409。
生物系(4个):明辨楼:404、406、408、410。
体育系(2个):主阶2-3、主阶2-4。
物理系(4个):明德楼:412;明辨楼:401、402、403。
电子系(4个):明德楼:403、408、410、512
地理系(4个):明德楼:606、608、610、612。
旅管系(3个):主阶1-2、主阶1-5、主阶2-6。
美术系(1个):主阶1-1。
经管系(6个):东区行知楼:204、206、208、301、302。
会计系(5个):东区行知楼:304、305、306、308。
中文系(7个)东区行知楼:102、103、104、105、106、108、201。
马院(6个):东区明辨楼一阶、二阶、三阶;东区明辨楼:101、104、106。
历史系(5个):东区明辨楼四阶、五阶、六阶;东区明辨楼204、208。
各教学单位在上述教室安排考试时,如仍不能满足需要,可另向实践教学科申请使用多媒体大教室。
(三)本学期公共必修考试科目需要占用系管教室,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期间指派专人(须是我院正式教职工)按照考试日程准时开、关教室门,并将开、关教室门人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上传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实行系主任负责制。教研室主任依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讨论命题范围和标准,并指定专任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命出试题,系主任最后审定,签字负责。公共必修课试题由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命定,专业课试题由教学系组织命定,线下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命定,试题题量一般为110分钟。标准答案要层次清楚,准确可靠。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依据教学大纲,突出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有较大的覆盖面,难度为中等以上;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并重;专业必修课可逐渐加大能力考核比例;题型要搭配合理,反映的知识和能力信息要准确有效。
(三)试题命好后,必须试做。坚决杜绝所出题目题干缺少条件、设问含糊不清、各题赋分不准,甚至出现错题等现象。
(四)每门考试科目应命出分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各题应有明确的赋分标准,两套题均要做出标准答案,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交系主任,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后责成专人同备用卷一起专柜封存。A、B两套试题选用哪一套,由系主任或教务处长随机决定,备用题及答案由试题保管人专柜封存。公共必修课考试试题(A、B题并附评分标准各1套)于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按时印制和存档。
(五)试题的制作用16K纸或8K纸、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排版打印。
四、试题印制
(一)公共课考试试题由教务处负责印制。
(二)专业课考试试题印制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3)
五、阅卷登分
考试阅卷登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3号)执行。
六、考试监考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监考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监考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三)本次期末公共课考试,教务处需要从各教学单位抽调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及公共课教学单位须于12月10日前,按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分配的监考人数(见附表2)将监考教师名单(从教务处“常用表格”里下载《系(部)教师监考表》)电子版上传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安排监考。监考费由教务处在下学期从公共课教学单位扣出并拨给非公共课教学单位,然后由各非公共课教学单位发给监考教师;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须于12月10日前上传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制作《期末考试秩序册》。
(四)监考教师应在考场黑板中央统一书写“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同时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人单位及姓名等信息书写在考场黑板一侧。
七、考试巡视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巡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二)专业课试考试巡视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八、其他
(一)本学期重修课程的学生均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相应科目的考试或考查。
(二)独立设班的“专升本”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可单独命题。
(三)期末“大学英语”类考试的耳机试听在12月28日下午5:00进行,各教学单位须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试听耳机。
(四)在公共课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
(五)各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考试工作,要组织师生分别学习《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见教务处网站)。
(六)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本通知及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期末考试,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要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等保障性工作。
(七)寒假之前,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做好教学、复习与考试工作。
附表1: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表2:公共课考试监考人数安排表
附表3:专业课考试试题印制安排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