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50号
关于教材费收缴及结算的通知
各系(院):
为减少学生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学院对学生教材费收缴及结算做出如下规定:
一、从2020至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将不再预收学生教材费,每学期据实结算当学期应付教材款。
二、待所有教材发放完毕,各系组织各班按要求对本学期实领教材种类、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关注忻州师范学院计财处公众号完成缴费。(具体流程见附件。)
三、各系监督本系学生按时足额完成本学期的教材款收缴工作,对于恶意拖欠应缴教材款的学生,按学院规定将不予进行本学年学籍注册。
教务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