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44号
关于近期课堂教学秩序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要求,深入推动我院本科教育提升行动相关工作落实落细,根据《忻州师范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的安排》(院教〔2019〕26号),近期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课堂教学秩序进行了督查。在督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教师能够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认真备课讲课;但也发现个别不遵守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的现象。现将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上课迟到、早退
10月21日,周一3、4节,东区行知楼106教室,《中国古代文学1》(中本1902班),任课教师未按时到课;
10月25日,周五6、7节,主区明辨楼406教室,《应用文写作》(旅本1603班),任课教师未按时到课;
10月25日,周五6、7节,主区明辨楼404教室,《现代光谱分析》(化本1704班),任课教师未按时到课;
10月21日,周一8、9节,主区明辨楼307教室,《植物学》(生本1902班),任课教师未到下课时间即下课;
10月21日,周一8、9节,主区明辨楼305教室,《科技论文写作》(生本1703班),任课教师未到下课时间即下课;
二、未履行调课备案手续
10月22日,周二1、2节与3、4节,东区行知楼402教室和310教室,《管理学原理》(会计本科1906班)、《管理会计》(经本1805班),任课教师未上课,教务处未收到《系调课审批表》;
10月21日,周一第6、7节,主区行知楼401教室,《第二外语3》(外本1604班),任课教师未上课,教务处未收到《系调课审批表》;
10月22日,周二第1、2节,主区行知楼402教室,《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教本1807班),任课教师未上课,教务处未收到《系调课审批表》。
上述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各相关教学单位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形成处理意见,并于11月13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教学管理,教育、督促教师遵守教学纪律,促进学院优良教风的形成。
教务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