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56号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要求,做好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就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系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上来。
二、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系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各
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往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本系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进行改进。强化和完善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内部细化质量标准。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程序操作,把好“命题关”“审题关”“选题关”。
1. 杜绝使用往届题目,严格执行学生一人一题独立完成的规定。
2.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执行教研室审核,系领导小组审查制度。各专业发布课题总数应为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生总人数的1.1倍以上。严禁学生自行确定课题。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与专业相契合。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鼓励毕业论文(设计)结合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完成。
4.允许学生以自己主持的、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项目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生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实践类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且必须通过所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5.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教研室审核同意并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要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原则上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不再允许课题变更。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指导教师须由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原则上要求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如校内符合条件教师数欠缺,各专业可聘请校外指导教师,但受聘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关于聘请校外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院政字〔2005〕23号)有关要求。各系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聘请社会各界实践经验丰富、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或企业专家独立指导。
4.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严格过程监控
1.各系应树立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意识、担当意识,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深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系级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组织好命题审查、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及毕业答辩等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3.要强化诚信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规范档案管理,做好总结工作
按照《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手册》及其13个附件的要求,规范填写各类表格并按要求归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指导教师遴选、课题征集、命题审查、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二)开题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各系指导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开题结束后要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中检阶段(2019年4月26日前):学院组织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四)查重阶段(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21)日: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
(五)答辩阶段(2019年6月8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六)提交成绩(2019年6月15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进行毕业审核。
(七)推优阶段(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
(八)归档阶段(2019年6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督导检查(2019年7月):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反馈。
请各系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制定、完善本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请于11月30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