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52号
关于开展优秀教育研习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院教师教育全程实践教学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忻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全程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政字[2015]58号)文件要求,以及贯彻《关于开展教育研习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院教字[2017]4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优秀教育研习报告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教育服务、研习实践”是我院“四层三纵”教师教育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第四个层次,是培养师范生职业发展能力、提升其就业竞争力的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提高教师教师教育执教能力,彰显学院教师教育办学水平的重要环节。本次评优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教师教育全程实践教学内涵建设,巩固和发展学院办学特色,推动学院教师教育工作省内领先,辐射全国。
二、参加对象
1.已完成实习支教的学生均须参加,本学期实习支教的学生可志愿参加。完成人为个人或小组,如为小组应不超过5人。
2.参评作品选送单位为承担师范生培养的各教学系及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各教学系选送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个,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选送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0个。
3.本次评选工作不接受个人参评。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探索、思考与研究均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限于):
(1)关于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探索、思考与研究;
(2)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课程建设的探索、思考与研究;
(3)关于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方法的探索、思考与研究。
2.形式要求
研习报告(格式及要求见《关于开展教育研习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院教字[2017]4号)附件1)、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教学随笔均可。所有参评作品均需有指导教师评价。
四、奖项设置
1.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6名(特等奖及一等奖作品第一指导教师)。
3.设优秀组织奖3名(按总评分从高到低取,总评分=特等奖数×2.5+一等奖数×2+二等奖数×1.5+三等奖数×1)。
学院将为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及参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参赛单位应与10月8日下午6:00前将参赛作品纸质版1份及《推荐参赛作品汇总表》1份(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综A212),所有材料一并放入一个档案袋,并将汇总表粘贴至档案袋表面。
2.参赛作品(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单位+第一完成人姓名”)及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压缩包名为单位名称)请发送至xzsfxysjk@163.com。
六、其他
1.作品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2.各有关单位负责相关材料的存档。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参赛作品推荐汇总表》(教务处QQ群文件下载)。
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