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41号
关于申请开设2018年下半年
公共选修课(线下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现将申请开设2018年下半年公共选修课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与培养。开设公共选修课既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展现系(部)学科专业积淀重要窗口。各系要依托自身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结合下半年网络公共选修课(教务〔2018〕40号文件)设置情况,积极组织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线下课程)。
二、申报公共选修课(线下课程)的教师须于7月3日前将所开课程信息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课程教学大纲和由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全校性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学运行科。《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表》从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中下载。请各单位及任课教师按规定程序报送《全校性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教学进度表》,否则教务管理统将自动删除申报课程信息。
三、新开设课程、系统中已有但换作新教师授课的课程,需提交课程设计方案,课程设计方案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供学生选修。
四、遵照学院安全规定,东区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线下课程)在东区设班开设。线下课程必须主、东区同时开设。
教务处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