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31号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
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系:
近期,按照《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18号)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和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简要通报,以便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毕业论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总体情况
5月14日—18日,4个专家组分5个下午对20个教学系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5月24日,6名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各系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了质量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检查时专家组已经向各系当面反馈,在此仅将一些共性问题反馈如下:
1.选题。大部分系选题贴近实际,能够做到选题与专业及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但也存在个别选题范围过大,超出了本科生的研究能力的情况。部分系缺少选题分析报告和总结。
2.开题。类似“同意开题”等简单的结论还没有杜绝,提出的指导意见针对性不够强。部分系开题报告中开题时间填写不严谨,如指导教师签署时间不在最前,小组意见填写时间与开题时间相隔时间偏长。
3.论文指导。大部分指导老师认真负责,指导次数多,有指导记录。也有少数教师在此方面不够认真,指导记录简单,同一指导教师对多名学生的指导记录雷同,针对性意见少。还有个别指导记录存在打印、学生代替指导教师签名的情况。部分指导记录体现不出指导重点,对学生论文的重点章节指导不够。
4.撰写与文本。这是本次检查中问题最多的一项,主要表现在:论文格式与
排版不规范、不统一;参考文献的格式不规范,部分文献过于久远,外文文献不足;论文内容摘录多创新少,重点内容不够充实、欠缺深度;标题与正文序号使用不规范;图、表格式不规范。
5.成绩评定。存在评语与所给等级不一致,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所给成绩差距较大,评语与评价观测点联系不紧密等现象。
6.答辩。个别答辩评语意见过于简单;答辩组对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缺乏必要的审核,如评阅意见有“参考文献格式有错误”最后仍然允许参加答辩;答辩过程记录不全;答辩小组的教师力量配置欠均衡。
7.管理与存档。各系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较为重视,基本能够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二、意见建议
下一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规范、提升质量。为此,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领导工作。各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研究整改办法,落实到人并切实督导、务求实效。
2.加强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各系要依据教务处提供的毕业论文编辑排版模版制作本系对应的模版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务必保证毕业论文格式统一、规范。
3.加强毕业论文后期指导。强化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杜绝指导工作不扎实或流于形式的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内容充实,数据详实,格式规范,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保证评定意见、答辩意见等评语认真准确,评价公正。
4.精心组织答辩工作。做好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答辩前要对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论文查重报告(由系组织全覆盖,不能由学生提供)以及论文格式等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许参加答辩。答辩小组除填写答辩意见外,要认真查看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价意见,并协调解决对发现问题。
5.做好资料归档及总结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