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务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经启动,针对本学年上学期教学检查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打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攻坚战,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相关教育学习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是审核评估的重点考察项目,各系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和教育学习工作。
1.各系均应按要求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书面明确各系主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应将毕业生辅导员包含在内。
2.本通知下发后,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就《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院政字〔2006〕97号)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3.本通知下发后,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纸质版一份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教务处。
4.各系应在期末毕业生离校前,分别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生专题学习《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和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学生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
5.要专门对学生开展学术道德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院政字[2013]79号)。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过程管理
1.对指导教师选聘、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以及开题等工作进行回头看。
(1)指导教师需由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如校内符合条件教师数欠缺,鼓励各专业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但受聘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关于聘请校外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院政字〔2005〕23号)有关要求。各系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聘请社会各界实践经验丰富、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或企业专家独立指导。
(2)各系在征集选题时必须严把质量关。选题要首先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要有利于学生巩固、运用和深化专业知识。同时应体现学术性、技术性、创新性和综合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其次要符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紧密结合社会生产实践,通过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完成;第三要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选题范围、难易程度要充分体现和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应大小合适,难易恰当,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要杜绝使用往届题目,严格执行学生一人一题独立完成的规定。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应履行教研室主任、主管毕业论文工作的副主任审查签字程序并存档。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则必须按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4)毕业论文开题除按规定填写开题报告外,必须广泛进行文献调研,并进行开题论证。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工作方案、文献综述等开题论证材料要存留。
凡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2. 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严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师要对被指导学生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所指导的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指导教师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原则上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指导情况如实填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附件6,可填多张)。同时留存对毕业论文(设计)文稿的修改记录。
3.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检查,同时组织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于5月上旬组织全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4.进一步加强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各系应于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答辩前两周确定本系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进行公布。正式答辩之前可分小组进行预答辩,以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修改。
5.进一步加强评价工作。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教学系要对本届毕业论文进行质量评估,依据《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方案(试行)》(院政字〔2006〕23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1)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12),教务处结合各系推荐意见评选表彰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6. 做好总结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系要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有环节认真梳理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总结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执行学校及本系管理办法情况、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做法等内容。
7.做好建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从启动通知到工作总结整个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按专业整理并存档。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答辩成绩评定表及总成绩表等相关资料按规定统一装订并存档。
以上通知请各系及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