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务16号
关于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进行查重检测与质量抽检评估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办法》(晋学位办[2016]4号)、《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方案》(院政字[2006]年23号),学院决定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与质量抽检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测与抽检办法
1、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教学系具体实施,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PCS)大学生版进行把关检测;质量抽检评估工作于本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抽检比例为3%;
2、拟检测毕业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为:论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除去封面、目录、注释、致谢、附录)等;电子文档命名为: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doc,如“经管系—工商管理—1101—2011xxxx—张三.doc”。
3、各系应根据检测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检测与抽检工作,向学生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并督促指导教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字后方可提交。
二、检测与抽检程序
1、各系应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论文查重工作。
2、学院按毕业生人数的110%给予各系检测次数权限,其中100%用于第一次检测,10%用于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主要用于一次检测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二次检测后复制比仍超过30%,本年度不能参加答辩。
2、系统在5月3号开通,各系可随时进行第一次检测,第一次检测一般在6月5日前完成;第一次检测未通过者,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认真的修改,并在答辩前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后,各系可根据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学生参加正常答辩或组织单独答辩。
3、学生也可自行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进行自查,网址:http://www.cqvip.com/gocheck/xztc。自检阶段不启用学院系统。
4、各系务必于6 月15 日前进行论文答辩并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同时在20日前将毕业论文数据库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导出的Excel报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25日前报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全文电子版。教务处负责对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复检。
5、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在6月16日进行。
三、其他
各系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与评估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其他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