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务35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指导与督导工作的安排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指导与督导作用,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深化内涵式发展,学院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督导室专家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在完成常规听评课任务的基础上深入各系部和课堂一线进行教风、学风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并抽查备课和作业批改。
一、教学督导室专家工作安排
1、时间:9月5日—12月30日。
2、督导范围与内容:所有系部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常规教学工作、教风与学风。
3、形式:采取专家个人随机听评课和集体听评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体听评课不少于总听评课次数的三分之一,检查与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分组进行,深入系部体察教风与学风,抽查教师的教案和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4、要求:听课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课,并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给予指导,向系部做好反馈。期末听课结束后写出听评课和检查情况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听评课除学院统一安排外可随机进行,次数不少于6次,听课时将听评课情况记在《听评课记录本》与记录表上,并在期末将本学期的听评课记录表交回教务处质量科,教务处将在期末对听评课记录情况统一检查。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要参与指导所在系部的教研活动,指导常规教学工作,抽查教风与学风。
三、三级领导听评课
1、听评课时间、范围同上。
2、听评课形式:采取随机听评课方式。
3、要求:根据院政字〔2008〕34号文件精神,院级领导听评课次数不少于3次,正副处级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系部正副职领导)不少于6次,科级干部(教务处各科科长、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不少于8次,将听评课情况记录在记录表上。各系部主任、副主任都要认真将听评课情况详细记录在《听评课记录本》上。教务处各级管理人员为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要做到不定期深入各系部进行听评课,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要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听评课任务,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履行和完成好自己的职责和教学任务。
《听评课记录表》在期末以系部为单位交回教务处,作为系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4、院级领导听评课由教务处负责,根据院领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各职能处室和系部领导听评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需资料由教务处提供。各级听评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听评课记录,做好评课以及对教师和系部的反馈。听评课结束后将资料交回教务处质量科。
四、教务处要根据检查和听评课资料于期末进行汇总,负责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向系部进行反馈。同时,要将评价意见作为期末对系部和教师统一考核的主要依据。
望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负责,做好协调工作,使教学指导与督导工作落在实处,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学院全面创新发展。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