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务56号
关于实验教学暨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系:
按照《关于开展实验教学暨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院政字〔2015〕10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督促、交流、提高。
二、检查单位:化学系、生物系、物理系、电子系、计算机系、地理系、旅游管理系、数学系、体育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会计系。
三、提交材料:
(一)自查报告
(二)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有关资料(支撑自查报告并充分体现本单位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四、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
(一)查阅资料安排
时间:2016年1月16日8:00—12:00 。
地点:综A403
1月16日8:00—9:00,各检查单位送交材料。
1月16日9:00—12:00,检查组审阅材料。此阶段要求各检查单位实验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在场。
(二)展示交流(有关系相关人员)
时间:2016年1月16日3:00—5:30
地点:综A403
2016年1月16日3:00—5:00 ,展示交流。所有承担实验教学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有关人员参观交流。
2016年1月16日5:00—5:30,各检查单位安排专人取回各自提交的材料。
(三)实地考察(检查组成员)
安排时间:2016年1月16日 2:30—6:00
1、集中参观
时间:2016年1月16日 2:30—3:30
地点:化学楼化学生物实验室
2、分散检查
时间:2016年1月16日 3:30—6:00
地点:各有关系(包括美术、音乐、舞蹈系、电教中心)
请各有关系做好准备并按时接受学院检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