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务55号
关于下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学进程,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公共选修课从1月4日起进入学生选课阶段,各系应指派专人按照《忻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院政字[2005]41号)的要求,指导学生网上选课(网址为:202.207.136.54)。
一、选课范围及要求:
1、2012、2013、2014级本、专科学生。本学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本、专科学生,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选课。对于毕业班学生,各系教学秘书将未修满公选课学分学生名单1月10日之前交回教务处教室管理科,由教务处按工作实际另行安排。(名单格式见附表2)
2、下学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及专业实习的本、专科学生,此次禁止选课。
3、列入2016年下半年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若尚未选修《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教育类选修课,此次应予选修。
4、主区和东区学生不得跨校区选课。
二、选课时间和程序:
1、选课时间定于1月4日至1月17日。各系学生在系教学秘书的指导下登陆教务处网页查询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然后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课程,选课程序由教室管理科负责指导。学生选课期间,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应在课余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有关机房的分配见附表)。
2、1月26日后,学生及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公共选修课的具体上课安排。
三、注意事项:
1、遵照学院有关安全规定,公共选修课主区和东区分别上课,设班人数按《(忻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执行。
2、学院要求学生均衡选课,以完善知识结构;按照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每名学生每学期选修一门,修够学分者不必再修。如选课学生不按时上课,造成学校资源浪费者,将列入黑名单,下学期禁止选课。
3、下学期第一周末将停开选课人数少于25人的课程,请各系组织学生改选,并于第一、二周周六分别查看公共选修课正式课程表。请各系按以上规定认真组织选课,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选课资格。
4、本学期公选课成绩务必于1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录入。
四、未尽事宜,参照《忻州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教务处
附表1:
学生选课机房分配表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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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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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图书楼1层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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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历史、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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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主楼706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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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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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主楼701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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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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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综603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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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舞蹈、音乐、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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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主楼704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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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体育、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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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A1208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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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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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A703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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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物理、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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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主楼811号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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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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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区主楼803号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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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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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机房的管理单位,在学生选课期间负责机房的相关服务工作。各系负责指导本系学生的网上选课工作。
附表2:
名单必须为Excel表格形式,样式如下: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未修满公选课学生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