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务27号
关于对《大学英语2》考试情况的通报
各教学单位:
在2015年6月23日上午《大学英语2》考试过程中,由于公外部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听力测试出现混乱,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忻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院政字[2006]22号),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直接当事人李庆华核减当月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30%的处罚;对公外部和公外部余斌主任和刘国权通报批评。
此外,在综合楼A602监考的地理系王世锋,擅自离岗从监考教室到本系办公室取东西,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教学单位严肃考风考纪,严肃考试各环节的相关督促检查,杜绝各类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严禁监考过程中交谈、使用通信工具、随意离岗等行为的再次发生。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