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务26号
关于上报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院学位授予工作需要,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工作从2015年6月19日正式启动,各系应指派专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准确上报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模板
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栏目下载。
二、工作流程
1、认真核查应届本科学生毕业人数,如有转入、转出或者其他情况应做出书面说明报教务处;
2、务必核查每一位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学分、论文答辩情况和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的不能授予学位;
3、根据数据采集模板分别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不授予建议名单》,且注明不授予原因,并由系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
4、各系学位分委员会对本系应届本科毕生学位授予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由系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
三、数据上报
1、上报内容:(1)《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电子、纸质版)
(2)《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不授予建议名单》(电子、纸质版)
(3)各系对应届本科毕生学位授予情况的说明;
2、上报时间:2015年6月23日18:00前;
3、上报地点:教务处教务科(综合A楼210)。
教务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