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务12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开课准备的通知
各有关系:
为落实学院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课标研究与教材研究》等两门课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课标研究与教材研究》等两门课程是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新设内容,按计划将从第5学期开始陆续开课。各承担师范生培养的系应及早安排,做好上述两门课程的开课准备工作。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由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并统一排课。
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中有关聘请中小学教师担任高校教师教育课程兼职教师的要求,《新课标研究与教材研究》要求由校内教师及中小学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校内教师由各系选任,校外兼职教师原则上由各系选聘。
4、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开课的系要填写“开课计划表”(附件1)并于4月22日下午6:30送交教务处(综A204),以便学院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5、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教务处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开课计划表
所在系: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