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务27号
关于评审推荐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6月中旬开展我院参评省级教学名师人选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学名师人选,应长期(15年以上)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大学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而且教育理念先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知名度高。
2.教学名师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省级以上精品课、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以及省级以上其他教学改革重点项目负责人。
二、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建设教学名师网站。
2.学院根据《山西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评选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专任正教授的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推荐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3.省教育厅通过网上材料公示、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各校上报的名师候选人进行评选。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教学名师给予公布,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学院给予省级教学名师以配套奖励。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提交有关网上和纸质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申报教师除提交纸质材料外,须一并提交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教学录像可采用rm格式、MP4格式或AVI格式,不大于100MB。教学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价环节,推荐候选人所在系部负责组织学生对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学院汇总后一并上报省教育厅。
4. 各推荐候选人于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版)报回教务处师资科(候选人推荐表等相关表格从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处下载):
(1)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一式2份。
(2)候选人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并附目录)纸质一式1份。
(3)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教务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