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务25号
关于对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含思政专项)
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院承担的省级教改(含思政)一般项目由我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对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管理。现将本次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1年以前和2012年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含思政项目)中的一般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2013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及其表现;学风、文风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不足及今后需继续努力的方向;项目配套经费是否到位,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三、审核要点
1、项目承担人已按申请立项时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申请书》基本一致。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研究报告、教学改革方案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获奖证明;多媒体课件、网络资源库需提供光盘资料。
3、最终成果须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资助”字样,否则不得作为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四、项目的延期与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1、2011年以前和2012年立项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并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报省教育厅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1年。
2、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学院将责令项目责任人返还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
五、结题和中期检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在教务处常用表格处下载)一般项目1式3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zsyszk@126.com。
2、原《项目申请书》1份。
3、项目最终成果原件1份。
(二)中期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2013年立项的项目,中期检查需提交进展报告一式三份。
六、时间、地点安排
结题评审时间安排在6月17日下午4:00进行,由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审。地点:教务处办公室(综合A楼208室)。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