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务24号
关于对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系:
学院决定对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汇总相关材料于6月16日12:00点前报教务处设备科。由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对申报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对验收合格项目学院将发文予以确认。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一),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稿(word格式)。
2、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的成果材料(如问卷、软件、图片、实物和调查报告等)原件、相关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格式不限),所有成果应标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
三、项目延期和终止
2011-2012年立项的项目本次应全部结题验收,如本次无法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设备科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指导教师须就更换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设备科审核备案。
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院将终止该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另申请本类项目。
附件:(教务处公告栏上下载)
1、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
2、2011-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未结题清单
教务处
2014年6月12日
-fami! ` � � �f� x� 6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学生要认真完成该项工作,手写稿要尽量做到工整、美观、大方、整洁。
7
、各系主任、书记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汉字书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调弘扬汉字文化,提高汉字书写水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8
、毕业论文手写稿要与电子版文稿一并共同装订。
教务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