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务14号
第二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工作安排
各有关系:
《关于确定第二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的通知》(院政字〔2014〕20号)文件已经下发,相关专业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院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管理,保障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忻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院政字〔2007〕69号)以及《忻州师范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4—2018)》(院政字〔2013〕91号)文件要求,特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周期及经费使用
按院政字〔2007〕69号文件规定:院级重点建设专业首轮建设期为三年,学院以每个专业6万元的总额度予以支持。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条件建设、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重点建设专业所在系分别制定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经费使用预算方案,列出具体建设项目及经费使用额度,学院审核批准后核拨相应经费。重点建设专业点应按照学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方向,实施项目建设。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纸质版一式二份,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请于2014年5月12日前送交综合A楼204室。
二、工作要求
1.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杜绝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关各系要根据本系制定的2014—2016年专业建设规划或五年专业建设规划,专题研究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2.要按明确的任务和进度开展年度工作。工作责任到人,进度至少每学期自查一次,务求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3.要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4.接受中期检查和三年建设期满综合评价。
5.上述工作均应存留并归档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
三、其他
首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可参照以上要求开展工作。
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