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28号
关于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现将本次工作安排如下:
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2016年延期结题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2017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未结题验收的项目;
3、2018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具备结题条件的项目。
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18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结题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1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稿;
2、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的成果材料(如问卷、软件、图片、实物和调查报告等)原件、相关复印件各1份。所有成果应标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
(二)中期检查需提供的资料
1、《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1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稿;
2、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的成果材料(如问卷、软件、图片、实物和调查报告等)原件、相关复印件各1份。所有成果应标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
三、项目的延期与终止
1、2016年延期的项目本次要求全部结题,2017年立项项目本次应全部结题验收,如本次无法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如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指导教师须就更换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案;
3、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院将终止该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6月19日18:2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忻州师范学院XX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3、忻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未结题清单
5、2018年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