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是指以高等教育理论为指导,以解决当前形势下高等教育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为目的,以项目管理形式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验工作。项目的实施旨在强化人才培养在我省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确保我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实效。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能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创新意义与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2、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申报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改革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申报项目必须列入校级教改项目,且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申报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每位教师只可在一个省级教改项目中担任主持人,最多可参加2个在研教改项目。项目结题后方可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3、项目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申报数量
2016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申报名额见《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
2、《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3、《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
4、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申报情况一览表中所填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成果、论文著作(教材前后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相关文件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有目录,并按项目主持人单独编印成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请认真阅读表后备注和样表填写《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一起放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档案袋装入印刷有学校标识的纸袋中。
2、上述材料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其中证明材料需要准备PDF扫描件电子版,PDF扫描件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在30页以内),其中《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一起放入同一文件夹做成WinRAR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报送。
请各高校于2016年3月10日前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专项项目仍按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附件:
1.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4.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