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估方案(试行)
院政字〔2006〕45号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管理工作,使教材质量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目的
牢固树立教材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对教材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教材选用和教材编写的质量监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和编写质量;规范教材管理,使教材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估原则
教材评估要遵循科学性、导向性、统一性、客观性和目的性原则,把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
三、评估机构
实行学院和系、部两级评估,学院成立教材评估小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室成员组成,负责对全院教材的评估工作。各系、部成立教材评估小组,由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及系、部教学指导组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单位使用教材的评估工作。
四、评估范围
全院各类课程使用的各种教材,均在评估范围。评价的重点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教材。
五、评估程序
(一)系、部评估。在教材使用过程中,由系、部教材评估小组对本单位课程所用教材使用一个教学周期后进行评估,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忻州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论。
(二)学院评估。在系、部评估的基础上,学院教材评估小组适时抽查和抽样评估,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六、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体系设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刷质量三个一级指标和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思想水平、文图水平、加工水平、设计水平、绘图水平、校对水平、印刷水平、装订水平十个二级指标及教学适应性等二十二个观测点。(详细内容见附表)
七、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各系、部,以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调控,提高教材选用质量。教务处教材科和各系、部应将教材评估结果及时归档保存。评估结论为优秀的教材,将根据教学需要加以推广使用。结论较差的教材,不再作为教学使用教材。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