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案例教学质量 扩大案例教学规模的意见
院政字〔2009〕27号
学院2004年在“五系一部”实施案例教学改革以来,旨在构建学生充分参与和实践的大学课堂的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按照《忻州师范学院案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院每学期平均开出案例教学课程20余门,学生覆盖面上千人,进入学院教学案例库的案例达340多个。案例教学的持续开展,有效改善了课堂教学模式,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训练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出一支敬业精神强,有志于从事课堂教学改革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下一步全面推进研究性教学和探究性学习打下了较好基础。为进一步推进案例教学工作,学院最近组织了第二届案例教学竞赛,举办了第五次案例教学研讨会,对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面总结。根据会议精神,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在《忻州师范学院案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从下学期开始,法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专业所在系、部,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及师资力量,尽快确定适合开展案例教学的课程。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和教学名师要结合研究性教学试点的要求,带头开展案例教学。
2、“五系一部”已经开出的案例教学课程要保持连续性和可持续性,不允许因学期、教师、学生等因素的变化而中止案例教学。同时,领导和骨干要带头开展案例教学,坚持以老带新,积极拓展课程范围。特别是地理系和教育系所属各专业在原来的基础上,要积极增加案例教学课程,达到与自身专业和师资相当的水平。
3、各系要按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构建教师教育全程教学实践体系要求,结合实习支教实际,在教师教育理论和教师技能培养领域(教育学、心理学,教法课和教师技能课)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将基础教育案例充分运用到教学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育创新意识。
4、考虑到案例教学的艰巨性、复杂性、课程之间的密切相关性及案例的辐射作用,凡开展案例教学的课程,其使用案例进行教学的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20%以上者,则该课程的全部课时津贴按案例课核发。同时学院每学期为每门案例课程安排不超过300元的耗材补贴,学期终了时,任课教师到教务处师资科办理报销手续。
5、进一步扩大学院教学案例库,不断丰富案例教学资源,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学院每两年举办一次案例教学比赛和研讨会。鼓励支持广大教师积极编写和创作教学案例,充分开发挖掘基础教育案例和新农村建设案例,逐步扩大具有我院特色的案例资源。对经过专家审核入库的案例,按时足额发放案例编写津贴。
6、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要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积极为任课教师和学生在课程安排、教学场所选择、案例编制、资料印刷、网络信息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电教、网络中心要及时维护教学设施设备,为案例教学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对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案例教学无法正常进行,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7、相关系、部应于6月25日前,将下学期拟开设的案例课程报送教务处师资科。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要制定出案例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将案例教学纳入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对案例课程实现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案例教学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下去。
二OO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