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务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试卷是考核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检查的重要档案。对考试试卷的检查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试卷评阅、成绩记载、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试卷评阅
1、 阅卷须集中时间在统一地点进行,原则上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阅卷教师应在自己批阅的试题记分处签名,每份试卷均签署全名。
2、阅卷一律使用红笔批改,不得使用铅笔和其他颜色笔阅卷。
3、阅卷记分采用百分制,每题(包括大题、小题)题号前记得分,题尾记扣分;大题的总得分写在大题题号前面;完全答错和未答者记“0”分。答对的试题不作标记,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目打“×”号作标记。
4、阅卷教师在阅卷过程中如改动分数,必须在改动分数的下方
工整、清楚地签名。
5、每阅完一题,要认真核对分数,并记入指定位置,试卷每道题均应单独给分,各题相加之后得出卷面成绩,。
6、各小题得分之和应与卷面总分一致,各题得分需登记于试卷得分栏内。
7、阅卷完毕,须有专人负责累计试卷总分,累计时,须经两次累计无误后,再用红色笔将总分填写清楚,并在总分下面签名。
8、若采用论文等其他考核方式,需有考核总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且应有简单评语。
系、部要成立试卷审核组,一般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其职责是对全系考生的试卷进行审核;审核在试卷未拆封之前进行,内容包括:阅卷标记、记分方法、记分、签字、有无错判、漏判、拔高或降低分数、总分合计是否准确等;审核完毕,复核人要在每份试卷左上方注明复核人并签名。
以上各项阅卷及复核过程完成之后,方可进入登分程序。
二、成绩记载
1、成绩记载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自动产生的结果为准,应准确清楚地记载。
2、考试成绩若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则需在成绩单上详细记录各部分原始成绩,并标注其占总分的比例。
3、学生成绩栏不得留白,缺考、缓考等情况需予以注明。
4、成绩表中各项内容均需填写,签名栏必须有教师签名。
三、试卷归档
1、试卷装订应附有①《学生考试成绩报告单》;②《试卷分析报告》;③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④学生考试原始试卷(含答题卡、机阅成绩单);⑤教师阅卷签名表;⑥考场报告单。
2、试卷归档顺序:封面、考场报告单、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成绩报告单、教师阅卷签名表、试卷分析报告,考试试卷。
3、试卷应按照成绩单的名单顺序排序整理,试卷份数应与实考人数相吻合。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试卷评阅、成绩记载、试卷归档工作,严肃认真,责任到人,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2、系部试卷审核小组要对试卷逐一审核,严禁走过场,审核组长要对审核结果负责。
3、试卷装订、归档应按顺序要求装订、归档。
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教务处
2018年1月12日